關鍵詞 |
伊犁裝飾粉刷工程材料,裝飾粉刷工程材料廠家,裝飾粉刷工程材料廠家,裝飾粉刷工程材料廠家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砌筑砂漿指的是將磚、石、砌塊等塊材經(jīng)砌筑成為砌體的砂漿。 它起粘結、襯墊和傳力作用,是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水泥砂漿宜用于砌筑潮濕環(huán)境以及強度要求較高的砌體。
水泥品種的選擇與混凝土相同。水泥標號應為砂漿強度等級的4-5倍,水泥標號過高,將 使水泥用量不足而導致保水性不良。石灰膏和熟石灰不僅是作為膠凝材料,更主要的是使砂漿具有良好的保水性。
砌筑砂漿應采用砂漿攪拌機進行拌制。砂漿攪拌機可選用活門卸料式、傾翻卸料式或立式,其出料容量常用200L 。
攪拌時間從投料完成算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不得小于2分鐘。
2、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不得小于3分鐘。
3、摻用有機塑化劑的砂漿,應為3-5分鐘。
拌制水泥砂漿,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再加水拌合均勻。
拌制水泥混合砂漿,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再加摻加料(石灰膏、黏土膏)和水拌合均勻。
摻用外加劑時,應先將外加劑按規(guī)定濃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時投入外加劑溶液,外加劑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漿中。
砂漿拌成后和使用時,均應盛入貯灰器中。如灰漿出現(xiàn)泌水現(xiàn)象,應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分別在拌成后3小時和4小時內使用完畢;當施工期間高氣溫超過30度時,分別在拌成后2小時和3小時內使用完畢。對摻用緩凝劑的砂漿,其使用時間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