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別名 |
龍門吊門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安裝報價,單梁橋式起重機公司,門式起重機型號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主要用來吊運和啟閉閘門,也可進行安裝作業(yè)。起重量達80~500噸,跨度較小,為8~16米;起升速度較低,為1~5米/分。這種起重機雖然不是經常吊運,但一旦使用工作卻十分繁重,因此要適當提高工作級別。
用于船臺拼裝船體,常備有兩臺起重小車:一臺有兩個主鉤,在橋架上翼緣的軌道上運行;另一臺有一個主鉤和一個副鉤,在橋架下翼緣的軌道上運行,以便翻轉和吊裝大型的船體分段。起重量一般為100~1500噸;跨度達185米;起升速度為 2~15米/分,還有0.1~0.5米/分的微動速度。
根據行業(yè)標準GB/T14406規(guī)定,龍門吊主要由以下零部件構成
1、圓柱車輪
2、緩沖器
3、塊式制動器
4、鋼絲繩
5、起重吊鉤
6、司機室
7、減速器
8、鑄造滑輪
9、鑄造卷筒
10、電動機
11、電控設備
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 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xù)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c.操作運行中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d.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e.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yè)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c.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維護保養(yǎng)
一、潤滑
起重機各機構的工作性能和壽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潤滑。
潤滑時,機電產品的保養(yǎng)、潤滑參見自身說明書,走行大車、吊重桁車等應每周注一次潤滑脂。卷揚機加注工業(yè)齒輪油(SY1172—80)200,應經常檢查油面高度,及時補充。
二、鋼絲繩
應注意鋼絲繩斷絲情況。如有斷絲、斷股或磨耗量達到報廢標準時,應及時更換新繩,可以選用的鋼絲繩包括磷化涂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和光面鋼絲繩。
三、吊具
吊具定期檢查。
四、滑輪組
主要檢查繩槽磨損情況,輪緣有無崩裂及滑輪在軸上有無卡住現象。
五、車輪
定期檢查輪緣和踏面,當輪緣部分的磨損或崩裂達到10%厚度時應更換新輪。
當踏面上兩主動輪直徑相差超過D/600,或踏面上出現嚴重的傷痕時應重新車光。
六、制動器
每班應檢查一次。
制動器應動作準確,銷軸不許有卡住現象。閘瓦應正確貼合制動輪,松閘時閘瓦間隙應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