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按其加工程度可分為圓木和成材兩類。
圓木分為原條和原木兩種。原條指的是只去掉樹枝而未按一定長度進行切鋸的伐倒木。原條可用于建筑工程的腳手架、建筑用材和家具。
《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5——2003)規(guī)定,承重結構用材分為原木、鋸材(方木、板材、規(guī)格材)和膠合材。鋸材是由原木鋸制而成的任何尺寸的成品材或半成品材。
膠合木構件的材質等級從高到低分為Ib、IIb、IIIIb三級;輕型木結構用規(guī)格材的材質等級從高到低分為Ic、IIc、IIIc、IVc、Vc、VIc、VIIc七級。材質等級劃分中Ia、Ib、Ic材質好,木材中缺陷少。
普通木結構構件設計時應根據構件的主要用途按表8-4的要求選用相應的材質等級。用于普通木結構的原木、方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測法分級。
建筑施工在模板制作和安裝的過程中方木用量,有限的森林資源正在逐漸減少,雖然各國都在盡量減少木材的使用,但是在一些工程中仍然以木材為主要材料,在施工過程中,方木由通常的4m長逐漸變短,工程結束后,施工現場短方木堆積如山,棄之可惜、留之又難有大用。
木材是天然的有機材料,易遭受真菌和昆蟲侵害而變質,常見的真菌有霉菌、變色菌和腐朽菌三種。霉菌生長在木材表面,變色菌以木質細胞腔內含物為養(yǎng)料,不破壞細胞壁,對木材強度的影響很小,甚至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