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使用過程中更換過發(fā)動機可以辦理報廢嗎? 可以,如果在更換發(fā)動機時已經在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按正常手續(xù)進行即可。但是在更換發(fā)動機時未在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除了正常手續(xù)外,還須附一份更換過發(fā)動機的說明和更換的發(fā)動機來歷憑證(銷售單位或者修理單位開具的發(fā)票)。
我國現(xiàn)已進入報廢高峰期 2000年之后我國汽車行業(yè)進入爆發(fā)式增長階段,經過十幾年的黃金發(fā)展期,增速正逐步放緩,保有量已漸至高峰。據統(tǒng)計截止2016年12月,我國汽車保有量已達1.88-1.9億,對比2006年的4900萬,增長近3倍。按照10年左右的報廢周期來看,汽車拆解市場正如2006年左右的新車消費市場,未來增長空間之大令人驚嘆。預期未來幾年拆解市場將快速發(fā)展,另外黃標車淘汰、《機動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退稅等政策的推進,也進一步的增進了舊汽車報廢的力度,我國現(xiàn)已步入汽車報廢的高峰期。 政策松綁,報廢汽車市場擴容在即 2001年《報廢汽車《關于修改〈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正回收管理辦法》規(guī)定,報廢汽車要到企業(yè)進行拆解,且嚴格限制了總成再制造,報廢車輛總成僅能用于回收廢金屬。而實際上,上繳報廢的汽車僅占到總數的一成左右,部分報廢汽車仍在繼續(xù)使用,多數倒賣到偏遠的農村地區(qū),還有部分被賣到廢品收購點非法拆解,這造成了資源的嚴重浪費。
報廢汽車的話,還會涉及到類似垃圾分類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問題。國外又是怎么處理報廢車的呢?在美國,報廢汽車作為一種重要的材料資源,具有較高的殘值,能夠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回收利用。經過多年摸索,特別是采用了的回收技術和設備后,美國已能把每輛汽車80%的零部件進行回收并重新利用。日本國內汽車報廢速度很快,一般乘用車平均報廢年限為10年。每年報廢車輛約550萬輛,與新車銷售量基本持平。在2005年之前,由于缺乏相關可行的法律,日本每年有十幾萬輛舊車被非法丟棄。鑒于此,2005年日本頒布了《汽車循環(huán)法案》。該法案規(guī)定,日本消費者要在購買新車時繳納回收再利用費,并要求在用車輛在法律實施后3年內繳納回收再利用費。其實,在國外,很多值得有歷紀念的車都去重整翻新之后,開進了汽車博物館,這種富有夢幻和藝術性的“報廢”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