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鑒定項目分為筆跡真?zhèn)舞b定、變造文件鑒定、印章真?zhèn)舞b定、朱墨時序鑒定、特種文件鑒定、書寫壓痕辨讀、文字形成時間鑒定等。
文書鑒定項目依賴鑒定人員的經(jīng)驗,主觀因素多,本質是定性檢驗,法庭質證時,鑒定結論往往存在較大爭議。如果以的鑒定設備為工具鑒定,以此結果作為人工檢驗結果的佐證,會使鑒定結果更客觀準確, 更好地服務法庭示證 。
文書鑒定又稱可疑文件鑒定。指運用知識,根據(jù)鑒定人的經(jīng)驗,并結合測量、檢測的結果,通過綜合分析評斷,對各類可疑文件的書寫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質、狀態(tài)、形成過程等進行的判斷。文書鑒定的任務是揭示文書物證與特定人以及可疑客體之間的關系,為進一步判斷文書物證是否為偽造、變造提供客觀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