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燈”被簡化為“燈”。從“豆”、“爬”、“箍”、“燈”、“燈”的字形演變可以看出,器皿的功能不斷變化。
用柱子連接上下座椅已成為中國后代燈具制造的基本模板。從春秋到漢代,燈具的實用性減弱。在社會法律制度和禮樂制度不斷成熟的背景下,燈具朝著祭祀禮器的方向發(fā)展。戰(zhàn)國時期的燈具主要有四種銅燈:豆形燈、桂形燈、連枝燈和人物形燈。
秦朝以其精美的青銅燈設計而。在秦朝的基礎上,漢代青銅燈的設計更加。西漢中山靖王劉勝墓中的長信宮燈具有特的結構,將實用性、科學性和美觀性有機結合,體現(xiàn)了漢代的燈具制作藝術水平。
宮廷多采用精美異常的青銅燈具,上面刻有官營作坊“中尚方造”、“少府造”字樣。秦漢是中國古代照明設施發(fā)展史上的個繁榮時期。但由于青銅燈制造材料價值高,生產量有限,適用范圍于宮廷。普通人經常使用陶瓷燈,簡單粗糙,強調實用性,在貧困家庭和偏遠地區(qū)也保留了火池這種更原始的照明和加熱方式。
同時,石雕技術的發(fā)展和普及推動石燈走上了歷史舞臺。此外,蠟燭的逐步推廣打破了油燈的局面,大量燭臺開始出現(xiàn)。受佛教藝術的影響,燈具裝飾出現(xiàn)蓮花花瓣和人物動物的形狀,普通人的照明仍采用原始的工資束照明。
魏晉南北朝的主要燭燈是燭盤式和燭釬式。由于燭盤燈的燈芯裝置非常隨意,燃燒速度快,油中的碳未能充分接觸空氣,導致黑煙漂浮在空中,模糊光線。魏晉燭臺不僅有普通的淺腹開燈盤,還有新的管狀燭光。
隋唐五代,植物油占據燃料市場的一半以上,銷售方式更加多樣化。越來越多的移動石油銷售商走在街上,石油商店和工業(yè)組織形成了規(guī)模效應。石油壓榨技術的進步地促進了隋唐時期照明工具的改進和照明技術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