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里程碑是一塊石碑,現(xiàn)在大多改用金屬板。馬路、山路、鐵路均可能會設有里程碑。里程碑上的數(shù)字表示該處距離起點或終點有多遠?,F(xiàn)代項目管理中引用里程碑概念,以階段性明確的可交付物來衡量項目進度。
道路交通標志是絕大多數(shù)國家在道路設置的標志以警告、禁止、限制、指示道路使用者。起源自歐洲的國際道路交通標志試圖打破各地語言文字不同造成的隔閡。修訂前的《1968年11月8日道路標志與號志公約》附件將道路交通標志分成七類:
1.危險警告標志(設于交岔路口或平交道附近者除外);
2.管制交岔路口通行權之標志,交岔路口引道上之危險警告標志及管制狹窄路段通行權之標志;
3.關于平交道之標志;
4.通行權,臨時停車及停車標志以外之其他禁制標志;
5.停車標志以外之指示標志;
6.臨時停車及停車標志;
7.附加標牌。
各國以不同的方式將道路交通標志分類。
因建設、開發(fā)項目確需移動界樁的,建設、開發(fā)單位應當提出申請,由行政區(qū)域界線毗鄰的任何一方人民民政部門報經(jīng)各有關人民協(xié)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