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鋼的碳含量一般小于2.0%,硫含量均不大于0.050%。非合金廢鋼中殘余元素應符合以下要求:鎳的質量分數不大于0.30%、鉻的質量分數不大于0.30%、銅的質量分數不大于0.30%。除錳、硅以外,其他殘余元素含量總和(質量分數)不大于0.60%。
廢鋼是指在生產生活過程中淘汰或者損壞的作為回收利用的廢舊鋼鐵。是金屬回收當中對黑色金屬廢料的統(tǒng)稱,包括廢鋼、廢鐵、冶金廢渣、氧化廢料等。
對廢鋼鐵質量檢驗的幾點:
冶金企業(yè)對廢鋼鐵質量檢驗有兩大難題,一是扣雜質,二是廢鋼鐵定級問題。
一、扣雜質
1在卸廢鋼場地設立檢斤秤,卸車后在驗質人員的監(jiān)督下回皮檢斤。
2條件不具備可將卸車時剩余的雜質裝在固定的容器中檢斤扣量。
二、質量檢驗
1廢鋼鐵場地實行封閉式定理,安裝設施,嚴禁廢鋼供應商進入卸車現場,以免干擾質量檢驗人員的工作。
2要求廢鋼鐵供應商分類進貨,就是把重型、中型、小型、統(tǒng)料廢鋼分別裝車,單進貨,這樣就可以解決定級不準確的問題。
3在火車運輸廢鋼鐵時,裝廢鋼在57噸以上的車皮,不定級,可按一個價格結算。
4對惡意摻雜作廢鋼鐵供應商,在本地區(qū)廢鋼鐵應用單位中通報,永遠不與其簽定廢鋼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