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糖精鈉廠家生產(chǎn)
用法用量:具體用量因食品種類而異,一般在飲料、醬菜類、復(fù)合調(diào)味料、蜜餞、冰激凌、冰棍、糕點(diǎn)、餅干、面包等食品中的大使用量為0.15g/kg(以糖精計(jì)

高糖果汁(味)飲料按稀釋倍數(shù)的80%加入。在話梅、陳皮等干果類食品中的使用量可能達(dá)到5.0g/kg,瓜子中的大使用量為1.2g/kg。

用法用量:在一般食品中的大用量通常為0.15g/kg(以糖精計(jì)),但在某些特定食品如話梅、陳皮、干果等中的使用量可能高達(dá)5.0g/kg。具體用量需根據(jù)食品種類和配方要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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