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拆除建筑主體時要確保安全
建筑主體的改造經常出現在空間重新規(guī)劃的情況下,進行建筑主體的拆改時要確保施工安全,對于"磚混"結構的建筑,凡是預制板墻一律不能拆除,也不能開門]開窗。特別是厚度超過24厘米以上的磚墻,-般都屬于承重墻,不能輕易拆除和改造。承重墻承擔著樓盤的重量,維持著整個房屋結構的力的平衡。如果拆除了承重墻,破壞了這個力的平衡,造成的后果恐怕是沉重的、哪個業(yè)主都無法承擔的。
拆遷控制目標:
1)控制施工范圍,確保周圍建筑及設施的安
2)控制施工時間,盡量不擾民、少擾民。
3)控制粉塵飛石,確保人員安全。
4)控制施工噪聲,盡可能減少噪聲。
根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guī)定,拆遷人只有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拆遷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等證明項目合法性的資料和拆遷計劃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