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類潤滑油脂都有其共同的一般理化性能,以表明該產品的內在質量。
(1) [lubricating oil]∶作潤滑劑用的油(如石油的蒸餾物或脂肪質)
(2) [lubricant]∶涂在機器軸承或者人體某個部位等運動部分表面的油狀液體。有減少摩擦、避免發(fā)熱、防止機器磨損以及醫(yī)學用途等作用。一般是分餾石油的產物,也有從動植物油中提煉的。包含“潤滑脂”。一般為不易揮發(fā)的油狀潤滑劑。
油品的顏色,往往可以反映其精制程度和穩(wěn)定性。對于基礎油來說,一般精制程度越高,其烴的氧化物和硫化物脫除的越干凈,顏色也就越淺。但是,即使精制的條件相同,不同油源和基屬的原油所生產的基礎油,其顏色和透明度也可能是不相同的。
對于新的成品潤滑油,由于添加劑的使用,顏色作為判斷基礎油精制程度高低的指標已失去了它原來的意義。
閃點是表示油品蒸發(fā)性的一項指標。油品的餾分越輕,蒸發(fā)性越大,其閃點也越低。反之,油品的餾分越重,蒸發(fā)性越小,其閃點也越高。同時,閃點又是表示石油產品著火危險性的指標。油品的危險等級是根據閃點劃分的,閃點在45℃以下為易燃品,45℃以上為可燃品,在油品的儲運過程中嚴禁將油品加熱到它的閃點溫度。在粘度相同的情況下,閃點越高越好。因此,用戶在選用潤滑油時應根據使用溫度和潤滑油的工作條件進行選擇。一般認為,閃點比使用溫度高20~30℃,即可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