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法
焚燒法是高溫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綜合過程。通過焚燒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險廢物氧化分解,達到減少容積,去除性,回收能量及副產(chǎn)品的目的。
危險廢物的焚燒過程比較復雜。由于危險廢物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比較復雜,對于同一批危險廢物,其組成、熱值、形狀和燃燒狀態(tài)都會隨著時間與燃燒區(qū)域的不同而有較大的變化,同時燃燒后所產(chǎn)生的廢氣組成和廢渣性質也會隨之改變。因此,危險廢物的焚燒設備適應性強,操作彈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動調(diào)節(jié)操作參數(shù)的能力。
一般來說,差不多所有的有機性危險廢物都可用焚燒法處理,而且好是用焚燒法處理。而對于某些的有機性危險廢物,只適合用焚燒法處理,如石化工業(yè)生產(chǎn)中某些含性中間副產(chǎn)物等。
焚燒法的優(yōu)點在于能迅速而大幅度地減少可燃性危險廢物的容積。如在一些新設計的焚燒裝置中,焚燒后的廢物容積只是原容積的5%或更少。一些有害廢物通過焚燒處理,可以破壞其組成結構或殺滅病原菌,達到、除害的目的。此外,通過焚燒處理還可以提供熱能。 焚燒法的缺點:一是危險廢物的焚燒會產(chǎn)生大量的酸性氣體和未完全燃燒的有機組分及爐渣,如將其直接排入環(huán)境,必然會導致二次污染;二是此法的投資及運行管理費高,為了減少二次污染,要求焚燒過程設有控制污染設施和復雜的測試儀表,這又進一步提高了處理費用。
危險廢棄物的收集工作
1.凡購買使用化學、試劑等的人員都有責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經(jīng)常檢上述物品的質量和標簽,以防標簽脫落及物品變質,造成無法使用或處置困難
2.各實驗室所產(chǎn)生的危險廢棄物,要隨時產(chǎn)生隨時收集到滿足規(guī)定的盛裝容器中,并適時存貯到本室的危險廢棄物存放柜中,在收集過程中,要特別注意:
(1)不相容的物質(即,相互反應的物質)應分別盛裝在各自的容器中
(2)為了安全,防止收集或處置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危險,收集危險廢棄物時要確保盛裝容器上標簽內(nèi)容與內(nèi)盛物質的一致性,不要隨意改動標簽,有改動痕跡的標簽視為無效標簽
(3)不穩(wěn)定的物質應先做好預處理再收集存放
實驗室危險廢物包裝
(1)實驗室廢液
實驗室各類廢液按上述要求分類后,裝入統(tǒng)一規(guī)格的耐強酸強堿加厚高密度聚乙烯桶中,廢液面與桶口間距保留至少10厘米空間以防溢出。
(2)瓶裝試劑或一般固廢
瓶裝試劑或實驗室一般固廢按同一類別性質置于25L廣口塑料圓桶中,帶蓋密封,塑料桶外張貼分類標簽,后將密封好的25L塑料桶置于定制的塑料卡板箱中,塑料卡板箱帶蓋封裝嚴實。
(3)廢棄試劑空瓶
廢棄試劑空瓶用紙箱或包裝袋整齊裝好,包裝外張貼分類標簽,然后將紙箱或包裝袋置于塑料卡板箱中,塑料卡板箱帶蓋封裝嚴實。
(4)未知廢液或未知瓶裝試劑
未知廢液或未知瓶裝試劑應單包裝,按照高?;瘜W品的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