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間應滿足“四防”(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
危廢間應有完善的防滲措施和滲漏收集措施,
危廢間應滿足“四防”(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
危廢間應有完善的防滲措施和滲漏收集措施,
防滲措施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6.3.1防滲要求,防滲要求:
【危險廢物堆放要求;】
基礎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滲透系數≤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厘米/秒。
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地面承載能力確定。襯里放在一個基礎或底座上。
襯里要能夠覆蓋危險廢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圍。襯里材料與堆放危險廢物相容。在襯里上設計、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統(tǒng)。